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苏尼特左旗(简称东苏旗),位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北部。北与蒙古国接壤,国境线长达316公里,南与正镶白旗、正蓝旗交界,西与苏尼特右旗、二连浩特市相连,东与阿巴嘎旗毗邻。是以蒙古族为主体的纯牧业边境旗。旗人民政府设在满都拉图镇。苏尼特左旗,地处蒙古高原中北部,位于中国四大天然牧场之一的锡林郭勒大草原西北。苏尼特左旗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完成353342万元,同比增长8.7%,其中轻工业73098万元,增长25.8%,重工业280244万元,增长5.0%;国有企业5897万元,增长25.5%,股份制企业294269万元,增长2.9%。